(證據等級:不是專家的底層醫師意見) ❇️我是不是要住安寧病房? 不管是誰 提到安寧的第一件事 就是問 「我是不是要住安寧病房」 他們其實在問 「我是不是要住安寧病房(等死)」 (內心話) 之前說過 安寧核心就是順其自然嘛 所以 好好的有家不住 有滷肉飯不吃 幹嘛住院呢? 住院就是要對 某些特定族群 無論癌症或非癌症 在家照顧 已經緊繃了 已經過勞了 已經爆炸了 能提供最有效及時的協助 ❇️所以什麼時候要住院呢? 我通常講 兩個狀況要住院: 🤢病人受不了 例如劇烈疼痛、高燒、嘔吐、腹水漲痛…… 在家都不容易處理 😵💫家人受不了 面對病人症狀感到手足無措心急如焚 難以獨自維持病人的清潔舒適與體面 我沒有顧過安寧病房 但個人最高紀錄 讓病人住院住了半年 因為癌症讓她肚破腸流 真的好辛苦 反過來說 只要病人的症狀控制得宜 只要家人或看護的照顧能力強 即使生命最末期 不住院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❇️ 你早就開始安寧了 病人問 「那我什麼時候要開始安寧?」 他的意思是 「那我什麼時候要開始(住)安寧(病房)?」 (內心話) 我說: 「你早就開始安寧了😅」 病人通常摸不著頭緒: 「有嗎?😅」 我說: 「以癌症安寧的精神」 「就是以改善你的生活品質為最大目標」 「時間長短就不是太重要了」 「人生活得開心就好」 所以我們平常做的事情 甚至包括化療 都是安寧手段的的一種 更不是只有住院才叫安寧 只要能讓你舒服 我們都願意嘗試 ❇️安寧中離世前要做什麼? 有人會攻擊 為什麼病人死前還在用管路 為什麼病人死前還在打化療 為什麼病人死前還要轉加護病房 Blah Blah Blah 拜託 這些都是沒顧過安寧病人的風涼話 上一篇有提到 不管要不要 只管好不好 尤其每個人需要的不一樣 不能只以單一標準來衡量 ❇️醫師是人不是神呀 病人何時離開 是上天而不是醫師決定的 我們又不知道 病人是不是一定會離開 所以病人死亡前 當然要做一堆事情呀 其中除了身體的照顧 更是包含靈性的療癒 例如四五六七道人生 ❇️努力再努力但是過猶不及 任何治療只要讓病人覺得放心及認同 努力都是值得的 對病人有害的 當然也不要做 不要給太多水份 不要給太多營養 不要給太多藥物 我們要 頻繁地 檢討醫囑並改進 我認為 認定什麼事情 都要有一定的標準 都要強制執行 這樣的態度 太傲慢 不夠安寧 (我不是在說母...
(證據等級:不是專家的底層醫師意見) ❇️什麼是「預立醫療決定」?(Advance Decision, AD) 衛生福利部: 預立醫療決定(AD)是意願人(本人)經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ACP)」後,已經清楚瞭解 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裡面規定,經由簽署書面文件,由兩位見證人見證或公證,經醫療機構核章,註記在健保卡上才生效。 ❇️如果我簽署預立醫療決定,以後我生病住院的話,醫護人員會不會就直接放棄不救我了? 衛生福利部: 不會,經由「預立醫療決定」簽署後,當上述五款「臨床條件病人」發生時,您的預立醫療決定才會被啟動與執行,而是否符合這五款的條件,必須經過兩位專科醫師、至少二次緩和醫療團隊照會評估,其過程非常謹慎,不可能因立下預立醫療決定,而讓原有治癒機會的患者因而被提前放棄治療。 ❇️以上內容都是屁啦 講得如此美好, 卻是紙上談兵。 事實上是, 世界上有太多病人, 因為得了晚期癌症, 因為簽了拒絕急救, 在某些人眼中變的無關緊要。 所以我們當初想走腫瘤科, 希望再多努力一下。 ❇️就醫跟吃飯沒有不一樣 當我去餐廳用餐時, 我可以說: 我不能吃什麼食物, 分享我喜歡的食物, 反應不喜歡的食物, 希望有美好的用餐體驗。 所以到醫院, 您可以跟醫師說: 什麼藥物過敏不能用, 喜歡什麼樣的生活品質, 不喜歡什麼樣的副作用, 剩下的讓醫療團隊幫您搞定。 如果您到餐廳, 指定廚師煮個菜, 滷肉飯不加滷肉,荷包蛋不加蛋,炒粿條加米酵菌酸 廚師會想理這種奧客嗎? 你行你來呀 ❇️不管要不要,只管好不好 曾經有一位癌症病人很辛苦, 因為虛弱及嗎啡止痛, 沒力氣尿尿膀胱漲得跟足球一樣, 人躁動不安扭來扭去的, 心跳也比較快。 孝順的兒子依照爸爸心願堅持「不要」放尿管, 我們勸大哥: 『您也知道憋尿有多痛苦, 放尿管帶給他的舒緩, 會遠遠大於尿管造成的不舒服, 既然有幫助我們就應該試試看。』 小便被尿管引流出來之後, 病人的心跳下降不再躁動, 看起來睡得更舒服了。 孝順兒子很滿意也沒有後悔這個決定。 事先決定要不要真的不是重點, 事件發生的當下, 做這件事好不好?值不值得? 才是我們最在乎的。 ❇️事先講好不代表事後沒爭議 我們看過好多富豪名人往生後, 即使有事先擬定好遺囑, 遺囑中交代不清, 或者可能違法的事項, 後人仍然爭論不休。 事件發生時, 預立醫療如果跟病人利益甚至家族利益抵觸, 實...